一、總則
1、為使學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付和處理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證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盡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化危機為轉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局關於學校突發事件處置與的精神,製定本。
2、樹立“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思想,全校各部門和處室,在一旦突發事件發生時,能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有序應對。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中突發性事件指學校內突然發生的不可預料的嚴重危害師生安全,影響學校正常教育秩序,以及會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事件。具體包括:
1、學校火災事故;
2、組織外出活動時的意外事故;
3、學校建設、校舍及設施設備引起的安全事故;
4、學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飲品引發的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
5、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大量師生員工的相互擠壓事故;
6、來自校內外的襲擊、傷害性事件;學生失蹤、綁架事件;
7、感染性或季節性、暴發性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
8、由各種原因發生的師生員工出走、自傷、自虐、自殺事件;
9、學校財產被盜事件;
10、學生在非教學時間的校外意外傷亡事件;
11、群體性上訪事件;
12、在校學生刑事犯罪事件;
13、其它自然或人為的突發惡性事件。
三、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校長室、各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安全工作分管領導擔任,並聘請法製副校長指導學校安全法製教育。領導小組成員隨崗位變化自然調整,常態下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在突發事件來臨時,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
2、突發事件發生時,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校長)統一負責處理,校長外出時,由校長指定校領導或由在家的最高領導統一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由副校長(或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相關部門職責如下:
(1)、黨政辦負責突發事件相關信息收集和報道。
(2)、德育處、總務處、教務處、教科處等協助分管領導做好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理工作,如人員疏散、現場維護等工作。
(3)、校長室、工會等做好突發事件原因的調查,責任的追究,責任人的處理。
四、突發事件的處理
1、突發事件的處理必須嚴格遵循“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自身力量並迅速請求社會有關方麵快速開展各項救援工作,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當事人必須在事發的第一時間向相關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采取措施情況、進展和下步打算等。相關領導再根據突發事件的等級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在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立即指揮啟動學校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確定的相關人員職責開展工作。
3、突發事件發生後,必須根據其性質因時、因地、因人製宜地妥善加以處理。如校園內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除及時向校長報告外,還需再取樣本(如嘔吐物等),保護現場,掌握第一手資料,並進行對症的應急處理,及時向疾控中心報告;如有流行性傳染病發生,馬上對有關人員進行隔離,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同時,對各處室進行消毒,既要向上級領導匯報,又要通知家長。在碰到火災、等突發事件時,更要沉著冷靜,決定采取相應措施,除組織搶救疏散外,要及時向消防、交警等有關單位報告,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4、突發事件的事態發展基本控製後,應調查清楚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相關責任,認定事件性質,形成調查報告,並對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5、信息報送。 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班級、知情者和學校各部門應立即將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立即報告校長室。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2小時內報送,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即時報,最遲在半小時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麵報。同時應及時續報事件發展情況、原因、後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五、突發事件的預防
1、全校師生員工要有“”的思想意識,嚴格遵守學校的安全工作製度,及時妥善處理校園中可能發生的偶發事件,把不安全的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每學期開學前,總務處負責對全校校舍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危房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3、總務處、德育處要定期對滅火器、應急燈、樓道路燈、教學樓、寢室樓的用電線路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及時維修。
4、加強食堂和小賣部管理,確保飲食衛生安全。食堂和小賣部要健全各項規章製度,嚴格,對進貨核查、消毒、取樣等實行登記簽名製;要加強食堂和小賣部安全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食堂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嚴防投毒事件發生。
5、切實執行《學校安全衛生工作條例》,加大教育的宣傳力度,利用黑板報、宣傳窗、班隊課等形式,廣泛開展預防知識宣教教育,及時印發教育資料,增強師生員工的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6、經常邀請交警、消防人員、法製講師團、法製副校長等來校為全體師生作交通安全、消防知識、法律知識講座。
7、規範門衛值勤製度,嚴格進出人員登記。
8、完善夜自修管理製度,實行嚴格的請假、點名製度,發現學生無故未到校的,及時與家長聯係。
9、加強節假日值班製度。
10、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有機地滲透到各門學科的教學中。
六、常用報警電話:120、110、119
七、責任追究
1、學校各相關處室人員違反本預案有關規定要求導致突發事件處理受到影響或者導致事態擴大,給相關責任人及其主管人員以相應的處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從重處分。
(1)突發事件接報者未按規定及時上報相關領導,導致事件處理受影響的;
(2)相關人員後勤保障不力,延誤突發事件處理時機的;
(3)相關人員向上級部門報告事件信息未經領導審簽,導致錯報、漏報,造成不良影響的;
(4)相關人員未及時履行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導致事態擴大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以相應的處分。
(1)因管理混亂、安全事故預防措施不落實,導致突發事件發生,並造成嚴重影響的;
(2)突發事件發生後,不及時采取救援措施導致損害擴大的;
(3)相關當事人未及時報告突發事件,導致處理時機延遲的;
(4)拒絕、阻撓事件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隱瞞事實真相的。
3、違反本預案規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