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學生會成員行為,明確各部責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學生會幹部素質,特製定本規定。
2、學生會幹部應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心,保質保量的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並積極帶領部門成員開展具有本部門職能特色的各項活動。
3、全體學生會成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製度,按照有關準則規範約束自己的言行。
4、學生會內部各成員人人平等,在遵循學生會管理製度的前提下均可以向上級提出各方麵建議。
學生會宗旨:全心全意為同學們服務
學生會工作方針:分工明確、團結合作
二、學生會各部門及其職能
主席團:貫徹執行黨總支、團委各項有關學生工作決議。對全係各類活動進行決策、布置和協調,並對各部門工作盡心監督和檢查。
學習部:主要帶動全院共同營造積極向上的學習氣氛,為學生學習提供各類信息,指導學生較好地完成完成各項學業,並負責學風檢查與考核。同時積極組織各類有關活動,以豐富多彩的形式向同學們介紹各類學習知識。每星期對上早晚自習的班級進行查勤。
文體部:組織各類文藝活動,並配合學院搞好文藝演出,豐富師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宣傳部:配合其他各部門搞好宣傳工作,使廣大學生能及時掌握各類活動信息。
衛生部:對全係宿舍的衛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開展促進宿舍文化建設的活動,引領同學們營造健康開朗、團結向上的宿舍氛圍。
安全部:做好新生軍事素質養成工作,負責維持會議現場和宿舍秩序,每周進行不定期的宿舍查寢工作。
三、學生會管理體係結構
1、體係結構:主席團→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副部長→幹事
2、學生會管理實行層層負責製:幹事對副部長負責,副部長對部長負責,部長向主管部門的主席、副主席,副主席對主席負責。某一級職能人員一旦出現重大工作失誤,不光追究其本人責任,還將追究其上一級分管領導責任。
3、組織下達的任務,主要負責部門及協助此部門工作的其他部門學生幹部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越其職權範圍。如違反規章製度,或有學員舉報,學生會主席和副主席視情節嚴重程度和對違反的學生幹部及涉及人員追究責任或撤消其學生幹部的職務。
四、會議製度
1、學生會每周召開一次主席團及部長例會,匯報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並向各部門下達新的活動任務。
2、 學生會各部每周召開一次會議,有特殊情況需聯係團總支及時進行調整。
3、學生會主席團、學生會各部臨時召開會議,將具體時間提前一天報係團總支,由團總支安排人員作會議記錄、備案。
4、學生會各種各級會議一律實行考勤製度,並將其作為會議記錄的一部分上報學生會主席團。會議不得無故遲到、缺席。
5、遇到特殊情況,學生會主席有權組織學生會各級會議就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五、工作布置、檢查和總結製度
1、各職能部門的具體工作製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由各部長負責製定並實施。
2、每學期初學生會各部結合自身特點,製定相應工作計劃,其中,大中型活動須附詳細計劃書,計劃應本著周密、有效的方針,各部計劃須報學生會主席團核準。
3、對工作進展情況,主席團組織檢查、考究工作。
4、大中型活動結束後,負責部門需進行民意調查,收集反饋信息,並做書麵總結。
5、每學期末,學生會各部應向主席團提交工作總結,核準後,應總結學期工作。
六、文檔管理製度
1、各部門和各活動項目的工作計劃和總結是本會文檔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應在每學期開學兩個星期內把學期(學年)工作計劃送檔,應在每學期最後兩個星期前把學期(學年)工作總結送檔。主辦的各活動項目的承辦單位應在活動項目結束後一個星期內把活動項目的計劃和總結一並送檔。
2、送檔的資料應做到格式規範、內容完備、條理清楚。
3、每學期末,文檔管理部門應清點文檔,保證各文擋完整齊全。
七﹑考核製度
考核成績(100%)=量化考核表*40%+部內考核*60%
部內考核包括自我評議、成員互評、部長評議3方麵
1、例會6
⑴無故不到者一次扣10分,請假一次扣2分;
⑵遲到5分鍾內扣1分,超過5分鍾扣2分,超過10分鍾以上扣5分。
2、工作
⑴未按時交學期工作計劃總結一次扣5分。
⑵未按時交學期活動計劃計劃一次扣5分。
⑶出現失職行為(如活動時不到,遲到,安排出錯以及活動無法進行等),一次扣5分,嚴重失職扣10分。
⑷每個出現濫用職權有損學生會形象,一次扣15分。每位學生會成員的基本分為60分,每個部門基本分為60分
(學生幹部個人積分75以上為合格(含75分)可留任,若不合格則通過組織程序予以罷免。部門積分為75分以上為合格(含75分)可繼續運作,若不合格則在學生會內部予以通報批評。積分結果由秘書處統計,記錄並適時上報。)
3、學習生活
⑴所有學生會成員一旦在任何考試中作弊(包括:學期末考試、英語四六級考試、計算機二級考試等),一經發現采取一票否決製度,直接開除出學生會團體。
⑵學生會成員在學期末期末考試中,一學期內掛科2門,在學生會內部進行警告和幫助,一學期掛科3門及3門以上的,或被勸退及留級的成員不能在學生會繼續擔任職務,予以開除。
⑶學生會成員獲得獎學金以及榮譽稱號的進行學生會內部的表揚和獎勵。獲得綜合獎學金的按一、二、三等分別給個人加8、6、4分,單項獎學金加3分。校級獎勵加10分,係級獎勵加6分(衛生成績除外)。部門內部有半數以上同學獲得獎學金的,部門整體加10分。
⑷學生會成員在生活中有聚眾打架鬥毆、酗酒、賭博、毀壞公務等惡劣行為者,予以開除。發現此類行為的學生幹部,不加以規勸、阻止或幫助、隱瞞的視嚴重程度予以警告或開除處理。
⑸學生會成員應該領頭搞好班級紀律、宿舍衛生,與老師發生口頭、肢體衝突的成員視情況嚴重給與警告或開除。成員所在宿舍獲得校級文明宿舍加5分,係級文明宿舍加3分。宿舍衛生檢查獲差的,連續兩次扣5分,連續三次扣8分,三次以上的予以警告並開除。
4、工作成果
⑴在組織和舉辦活動中積極表現者,提出具有建設性、創新性建議者,在活動中發現重大失誤並提醒部門進行改正者,在參加校級、院級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者,經部長考核落實後加5分。
⑵編輯部、宣傳部根據新聞稿質量,海報成效反應來作為工作考核依據,優秀者加3分。
⑶在運動會、文藝晚會中獲得獎項者,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 分。
⑷在部門工作中,態度不端正,辦事不負責任,對部長、老師態度傲慢者將嚴肅懲處,並扣除考核分10分。
八、附則
1、本製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2、若本製度與在此之前有關製度相衝突,以本製度為準。
3、本製度最終解釋權在主席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