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處室、院係: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100號)、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4年度高校教師和實驗係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75號)和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校職稱改革,充分激發廣大教師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正確引導其提高教學科研水平,加快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根據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24年高校教師(含實驗技術人員,下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任職資格申報條件
2024年,教師及輔導員按《安徽省高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試行)》(皖教人〔2016〕2號)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實驗係列專業技術人員按《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印發安徽省高校實驗係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的通知》(皖教人〔2022〕2號)執行。
根據《關於人才智力支持大別山等革命老區脫貧攻堅的若幹措施》(皖組通字〔2019〕24號)等文件精神,省市組織選派從事鄉村振興(或脫貧攻堅)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鄉村振興(或脫貧攻堅)期間除以考代評係列外,申報中級職稱論文不作要求:從事鄉村振興(或脫貧攻堅)工作1年以上的申報高級職稱論文減少1篇,3年以上的論文不作要求,且業績、獎項等條件可降低一個層次。
二、崗位設置與崗位職數控製
根據學校崗位設置方案,在核準的崗位限額內,在申報人所從事工作與申報職務序列一致的基礎上進行對崗等額推薦。
三、若幹具體問題的規定
(一)論文檢索問題
所有參評的三類及以上論文(本科學報、安徽行政學院學報、省內國家示範(骨幹)高職院校學報發表的論文除外),須提供具備國家一級科技查新資質單位出具的檢索證明(由組織人事處統一送檢)。
(二)EI論文收錄問題
論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錄的,僅認可有分類號和主題詞的收錄版;2009年以後被EI收錄的論文,分為期刊論文(即檢索係統判斷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會議論文(即檢索係統判斷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錄的會議論文,按一類論文計入規定的數量進行申報。
(三)代表性成果鑒定問題
學校今年繼續施行代表性成果送審,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四)任職時間計算時限和業績成果起止時限問題
任職時間計算到2024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起止時間:受聘擔任現職(含同一層次)之日起至校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前一周期間(10月15日左右)所取得的業績成果。代表性成果按有關通知精神執行。
(五)專題報告問題
專題報告製度是省教育廳對高校特殊人才在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中實行的一項綠色通道。以專題報告形式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的,必須是對照申報條件,在教學、科研條件方麵尚未達到某一條款要求,但綜合業績特別突出,且申報人是學校學科(專業)建設緊缺急需的優秀人才。我校將對專題報告嚴格限製,從嚴把關,以專題報告推薦申報的,必須經學校學術委員會充分評議,認為理由充分,符合以強補弱的指導思想,嚴禁將專題報告作為降低申報條件的變相通道。
(六)評審答辯問題
2024年,對破格申報和專題報告形式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繼續實行高評會現場答辯製度。答辯者通過PPT重點闡述本人破格申報或專題報告申報的充分理由,並現場回答評審專家的質疑,時間不超過15分鍾。答辯的具體時間、地點,學校將另行通知。答辯是破格申報和專題報告形式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必要環節,未按規定參加答辯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評資格。
(七)關於省級教育教學研究項目問題
省級教育教學研究項目以《安徽省高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試行)》(皖教人〔2016〕2號)中教育教學研究項目分類表認定。
(八)專職輔導員申報職稱問題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為促進我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和發展。專職輔導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學科填寫“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在《申報表》“現從事何專業技術工作”欄目和《簡表》“行政及業務管理方麵職務”欄中須注明“專職輔導員”。
(九)其它未盡問題,按皖教秘人〔2014〕91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政策導向,規範評審程序
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關係廣大教師切身利益,關係教師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關係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大局,牽涉麵廣、影響麵大、關注度高,學校要安排教學單位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學習、準確把握職評文件精神和有關政策,並進行廣泛宣傳。嚴格執行公示、回避、業績展示等程序,各係部成立不少於7人的推薦工作小組。做好有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認真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確保此次評審工作平穩順利完成。
(二)強化材料審核,嚴禁弄虛作假
應認真履行審核職責,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並對審核結果負責。申報人須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凡在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視為違反《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行“一票否決”,一律取消其參評資格,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予以撤銷。自查實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評審,並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三)強化紀律保障,確保評審工作順利進行
評審工作校紀委全程監督,堅持職稱評審回避製度,評委會及其學科評議組人員在涉及評審有法定情形應當回避時,應予以回避。堅持評審保密製度,參加抽取評審專家名單的人員,對隨機抽取產生的人員名單負有保密責任,評審專家對評審過程和結果負有保密義務。
(四)規範申報材料,按時按規報送
1.規範材料裝訂。要按照規定的順序(附件4、5),將所有申報材料的複印件裝訂成冊。
2.申報材料報送時間:根據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時間安排表(附件2)有關要求,認真做好申報推薦工作的統籌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有關材料,預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組織人事處
2024年9月18日
附件4:高教係列高級職稱任職資格申報材料統一裝訂順序.doc
附件5:高教係列中級職稱任職資格申報材料統一裝訂順序.doc
附件3 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