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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協議書
2021-12-30 來源:招生就業處 作者: 【 】 瀏覽:79


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協議書


協議書編號:(    )年第   號















202112

協議內容

甲方: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

乙方

負責人姓名:性別:

係部級:學號:

身份證號:手機:


為推動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創新創業工作發展,甲方作為管理機構,全麵負責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工作以及入駐團隊的管理服務。乙方作為孵化對象,自籌資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進入孵化基地開展創業實踐。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創業內容和期限

1.乙方在孵化基地從事創業實踐,主要的業務範疇為

2.乙方入駐孵化基地的時間期限為:

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據有關規定,對入駐企業進行監督和管理。

2.根據乙方發展計劃,檢查項目實施進度,對經確認創業失敗的,有權立即終止入駐協議。

(二)甲方的義務

1.指導或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向乙方提供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谘詢,聯係有關谘詢公司或專家為企業提供技術和管理谘詢服務。

3.免費向乙方提供創業場地

4.不幹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協助解決創業期間的困難和問題。

5.按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2.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創業項目自主從事研究、開發、生產和銷售。

3.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提供的辦公設施。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製定的各項規章製度,接受甲方對其創業項目的計劃進展情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積極支持、配合甲方開展各種創業服務工作。

2.乙方應利用甲方提供的場所進行與申請內容相符經營管理活動,不得在該場所從事與申請項目無關的活動或將該場所轉租給其它方。

3.乙方須掛牌運營,並在甲方指導下對工作室進行適當的美化和布置。

4.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公共環境,妥善處理好與其他創業企業的關係,積極參加與乙方有關的各項活動。

5.乙方應建立財務、人事、技術管理等項規章製度,並按月、按季、按年向中心如實報送不涉及商業機密的報表和統計數據。

6.乙方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計劃應報送甲方備案,並根據運行情況,按時向甲方報送計劃完成情況;企業聯合、合並、變更、歇業、停業等應報甲方備案。  

7.對於重大突發的安全事故以及可能存在的隱患事件,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報告,必要時立即報告保衛處或報警;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麵協議。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時,須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有重大調整時,雙方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甲方違反其職責,導致乙方無法實施原計劃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但乙方需提前一個月提出終止合同的要求。

5.乙方如因經營與創業項目無關的業務,管理不善難以繼續運營,或經確認失敗的項目,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6.本合同規定的創業期滿,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7.乙方在此入駐協議期滿後,其創業項目仍未成熟,尚不能轉化成果或難以實現商業化的,可向甲方申請延長入駐期,經甲方批準同意後,雙方須重新簽訂入駐協議 。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麵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應負違約責任。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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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責任編輯:招生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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