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係內QQ群、微信群等工作群管理的通知

發布者:程周鵬發布時間:2022-09-05瀏覽次數:10

關於進一步加強QQ群、微信群等工作群管理的通知   

教研室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牢牢把握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主導權,進一步加強QQ群、微信群等工作群的管理,根據《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運行管理

1.工作群實行屬地管理。按照 “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加強對本QQ群、微信群等工作群的運行管理,工作群命名須得體、妥當。

2.工作群實行“群主責任製”由專人負責。各教研室主任是本QQ群、微信群的第一責任人,同時指定專人擔任QQ群、微信群管理員,負責日常管理使用。

3.工作群實行實名準入和退出製度。QQ群、微信群成員須為工作範圍內的人員,群成員因工作職務變動,應主動申請退出相關工作群。

4.嚴禁任何個人未經學校審批,以冠有學校中外文字樣和包含學校Logo等信息以及以學校所屬各單位和部門、任何組織、某工作項目為名義開通建立QQ群、微信群。

二、規範信息發布

1.嚴格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發布相關規定,所發布和討論的信息應與工作有關,主要發布各類工作性通知、活動以及宣傳、教育等信息,禁止發布與黨和國家法律法規、製度、政策相抵觸的言論,禁止討論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2.堅持“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原則,重要信息發布須經保密審查,確保信息安全,禁止發布包含涉密文件標題、發文字號、主要內容、傳達落實情況等內容的文字、圖片資料,禁止發布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禁止討論相關敏感話題。

3.工作群內成員交流須堅持理性表達、文明互動,禁止發布未經公開報道、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禁止發布騷擾、廣告信息,禁止傳播低俗、暴力、恐怖等有害違法信息。

三、落實監管處置

1.教研室加大監管力度,切實落實本教研室QQ群、微信群管理員的監管職責。

2.教研室須加強本教研室所屬QQ群、微信群的正麵引導,強化思想引領。

3.對管理不嚴、造成惡劣影響的QQ群、微信群,將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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