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活動形式多樣,手段不斷翻新,欺騙性和隱蔽性較強,致使廣大群眾難辨是非,上當受騙,嚴重危害了社會與金融的穩定。
廣大師生應加強提高甄別是非能力,認清非法集資的特征,識別非法集資的形式,深刻了解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投資風險意識,自覺抵製、遠離非法集資活動。

一、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征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沒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準的集資。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它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二、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
1、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假借國家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已經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非法集資。主要涉及兩個方麵:一是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二是虛構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擔保名義非法吸收資金。

3、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並在網上發布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信息,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群眾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後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4、以"養老"的旗號。兩個突出的表現形式:一是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二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遊、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人群眾投入資金。
5、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後高價回購,引誘群眾購買,然後攜款潛逃。
6、假借P2P名義非法集資。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網絡借貸平台,以高利為誘餌,采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發布虛假招標信息等手段吸收公眾資金,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

三、非法集資的社會危害性
1、非法集資使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非法集資犯罪份子通過欺騙手段聚集資金後,任意揮霍、浪費、轉移或者非法占有,參與者很難收回資金,嚴重者甚至傾家蕩產、血本無歸。
2、非法集資嚴重幹擾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極易引發社會風險。
3、非法集資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嚴重影響社會和諧。非法集資往往集資規模大,容易引發大量的社會治安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四、如何防範非法集資
1、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製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準;是否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是否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3、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因此,一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4、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國家規定貸款基準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護,可作為判斷回報是否過高的參考標準。高利投資回報很可能伴隨著非法集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