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定於5月10日至11日深入各係進行期中教學檢查,現將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各係自查時間:即日起至5月10日 教務處抽查時間:2018年5月10日至5月11日 二、各係自檢自查內容 1.檢查教學計劃執行情況,教學進度與教學計劃是否同步,教師調、停、補課以及請假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 2.檢查期中考試工作安排情況,是否按規範要求命題,考試內容是否與教學內容相對應。試卷是否存檔保存。 3.教師對學生是否經常化考勤,以及教師是否對學生的平時成績予以記載,期中成績上傳及試卷裝訂。 4.教師教學教案、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及教學進度檢查 5.人才培養方案執行情況、學生實習(見習)方案 6.座談會記錄及公開課情況 三、檢查方式與要求 1.各係自查 (1)各係要對期中教學檢查工作進行自查,填寫《期中教學檢查表》。 (2)各係召開教師和學生座談會、組織聽課、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全麵了解課堂教學及教學管理情況,作好記錄並保留圖像資料,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或改進措施。 2.教務處檢查 在各係自查結束後,5月10和11日教務處將深入各係,隨機抽查教師教案、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及教學進度。 3.各係需提交檢查以下材料複印件交教務處存檔 (1)各係期中教學情況檢查表 (2)本學期四月份教學工作會議記錄複印件(不少於2次) (3)學生及教師期中教學座談會記錄複印件 (4)公開課執行情況(不少於三位教師的聽課記錄複印件) (5)各係教學常規檢查痕跡管理複印件 (6)期中教學總結(電子稿發送教務處新郵箱,紙質稿上交)。 教務處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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