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學校2024年上半年固定資產處置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國有資產管理處發布時間:2024-04-15瀏覽次數:15

校內各部門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資源配置,規範資產處置行為,根據《安徽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將2024上半年固定資產處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處置對象

1.經有關部門或專家鑒定,因技術原因確需淘汰、無法維修或無維修價值的國有資產;

2.已超過使用年限且無法滿足工作需要的國有資產;

3.按照環保、安全等有關規定確需報廢的國有資產。

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已達使用年限仍可繼續使用的國有資產,應當繼續使用。

二、資產報廢工作流程(附件1

、處置要求

1.學校固定資產處置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處置的固定資產應當權屬清晰。處置過程需嚴格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履行審批手續,按照先報批後處置的原則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置。

2.申請處置的通用電子類設備(包括台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複印機、空調、投影儀等資產)需保證其完整性,對嚴重破損或不完整的擬處置資產需進行詳細情況說明方可申報。

3.申請處置的儀器設備如有鍋爐、壓力容器、特種設備、帶有放射性、腐蝕性或涉毒性等危險源的儀器設備,部門申請時應特別申明。

4.資產報廢處置過程中,如發現資產閑置,各單位應及時上報我處,在校內進行調劑,最大限度做到資源共享、物盡其用。

5.請各部門領導高度重視,資產管理員務必通知到本單位每一位教職工,指導教職工及時清理本人名下資產和相關審核工作,切實做到資產賬實相符。

四、處置申請時間及材料提交

1.國有資產處置申請表附件2

2.申請截止時間:2024520

3.申請材料提交聯係人信息

聯係人:老師

聯係電話:0556-6181669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4415

附件1:資產報廢處置流程說明.docx

附件2:國有資產處置申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