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雙師素質”教師培養與認定辦法

來源: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發布時間:2015-11-23瀏覽次數:1529

 

為實現高職人才培養目標,更好地培養高等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不斷提高我校的辦學水平,逐步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又具有紮實理論基礎和較強實踐能力的雙師素質教師隊伍。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雙師素質”教師的培養與認定辦法。

一、申報條件

(一)必備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從事教學工作,取得並受聘高等學校助教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二)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近五年中有兩年以上(可累計計算)在企業第一線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曆,或參加教育廳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師專業技能培訓獲得雙師素質合格證書,能全麵指導學生專業實踐實訓活動;

2、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參與)兩項應用技術研究,成果已被企業采用,效益良好;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參與)兩項校內實踐教學設施建設或提升技術水平的設計安裝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內同類校校中居先進水平;

4、有本專業實際工作的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含行業特許的資格證書、及其有專業資格或專業技能考評員資格、中小學教師資格證、中職教師資格證者);

二、申報程序

1、申報 “雙師素質”教師,需個人提出書麵申請,寫明符合的具體標準及能夠承擔哪個專業的哪一門專業基礎課或專業課、實踐指導課。申請人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資格證、相關合格證、有關工作經曆證明、成果證明等)。

2、各係(部)應結合本部門專業學科和各類專業學科課任教師情況,按照以上條件給予嚴格審查後簽署意見。所在係(部)審查後將其本人申請書、《桐城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雙師素質”教師資格認定表》、助教及以上職稱聘任證書、本專業實際工作的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證書或五年來實踐進修工作等證明材料的原件、複印件,交組織人事處。

3、組織人事處根據申請人任職情況和專業實踐情況,結合雙師素質教師認定條件進行鑒定和初審,並將初審符合條件者匯總。

4、學校雙師素質教師評審小組進行資格評審認定後,報學校審批。組織人事處備案並頒發“雙師素質”教師資格證書。

三、“雙師素質”教師的培養途徑

各係、各教研室應加強對“雙師素質”教師的培養工作,根據發展需要提出3—5年的“雙師素質”人才培養數量、規格和具體措施,報學校評審組審定後組織實施。根據“雙師素質”教師的具體要求,可以結合實際采取以下具體措施:

1、組織教師參加國家組織的各類執業資格和專業職稱的培訓考試;

2、各教學基層部門應充分發揮學校已有資源進行雙師素質”人才培養,通過科研、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等方式帶動一批教師參與工程實踐和科研開發工作,提高教師的工程實踐能力;

3、根據專業建設需要,有計劃地選送部分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到企事業、生產一線等地頂崗或技術創新研發實踐活動;

4、根據專業建設需要,鼓勵專業教師到企事業單位實踐鍛煉。

四、“雙師素質”教師的激勵措施

1、對取得“雙師素質”教師資格的教師,學校發給 “雙師素質”資格證書。

2、根據需要,學校每年將從職工教育經費中核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雙師素質”教師的培養和獎勵;

3、對“雙師素質”教師,各係、各教研室優先安排參與科研項目開發。主持或參與主持本專業範圍的實驗項目,實驗裝備開發,負責相關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或解決較為複雜的技術問題。指導年輕教師進行工程實踐能力培養等;

4、頂崗教師在頂崗期間保留原有身份,工資全額發放,績效津貼按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10-12節/周,視不同學科界定)發放。其他待遇按學校內部分配製度相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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