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教職工身心健康,擬於今年繼續組織教職工參加健康體檢,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1、體檢時間: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15日
2、體檢對象:截止2018年9月30日在編在崗的教職工以及退休教職工
3、體檢醫院:國家批準認定的醫療體檢機構
4、補助辦法:比照去年執行
5、注意事項:
(1)發票必須是國家批準認定的醫療體檢機構出具的正規體檢發票。發票上的姓名、性別必須與職工本人相符;暑假期間個人放棄體檢或不能提供正式體檢發票的,學校將不予補助。
(2)職工個人提供的發票金額不足規定標準的,按發票實際金額補助;超過規定標準的,按規定標準補助。
(3)體檢發票日期應在2018年9月30日——12月15日日期範圍內,並於12月20日前將發票交到所在部門(係、處、室),各部門經審核簽字證明後(附統計匯總表),所在部門同意報銷本部門教職工發票,於12月20日前報工會後按程序辦理報銷手續。
校工會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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